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量: 来源: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村干部素质不高、报酬偏低、保障不足、队伍老化、留不住人等问题,亳州市谯城区紧紧围绕岗位编制化、选任民主化、待遇工薪化、管理规范化、培训经常化和激励制度化,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模式,激发了村干部队伍活力,夯实了农村基层党建基础。
岗位编制化。实行村干部编制化管理,严禁超职数配备村干部。原则上5000人以上的村职数为7人,5000人以下的村职数为5人。建立村干部调整“两审一备”制度。村干部发生人员、职务变动的,“两委”正职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其他干部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以岗设责,实行目标管理模式。年初村干部签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年末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述职年度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选任民主化。拓宽来源渠道,明确资格条件,确定担任村干部应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以及不适宜担任村干部的15种情形,严格把关、认真考察,确保候选人素质。在村级组织换届时,严肃纪律,严把程序和资格条件,对推荐产生的2481名村“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当选人逐个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取消参选资格和宣布当选无效人员142人,成功选举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1682人。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抓好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针对村干部届中缺位情况,组织部门及时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强村级班子。
待遇工薪化。调整在职村干部报酬标准,村“两委”正职月报酬为2350元,其他干部月报酬为1700元;社区“两委”正职月报酬为2750元,社区“两委”副职为2200元。实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评与绩效报酬挂钩机制,每季度考评一次,按照好中差“3:5:2”的比例要求确定考评等次。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乡科级副职经济待遇,享受期限为一年,每年选拔一次,提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目前,公开选拔了28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乡科级副职经济待遇。
管理规范化。出台《亳州市谯城区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推行“1234”工作法,编印《村干部工作手册》,实行村干部坐班制度。不仅上下班要打卡,有事外出要请假,周末也安排专人值班,以便随时为群众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实施“网上党组织”和数字化阵地建设,对村干部值班实行灵活性督查。建立村干部工作日志制度,要求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每天工作内容一天一记,切实将村干部管理精确到每一天。区农组办每月抽查村干部工作日志记录情况,作为村干部工资绩效考评参考依据。
培训经常化。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促进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对在职村干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区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今年7月份分5批对全区2000余名在职村(社区)干部进行新一轮集中培训。搭建村级党组织书记学习、交流工作平台,选派11名优秀村书记到芜湖异地挂职。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50名干部赴砀山培训。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签订《2015-2017年培训合作框架协议》,选派52名优秀村干部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激励制度化。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畅通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渠道,1名优秀村书记挂职乡镇党委委员。7名有大学生村官经历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19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入事业编制。完善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解决村干部离职后顾之忧。区财政每年列支600多万元,对任职3年以上正常离职的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离职(在职)村干部出现亡故的,给予其配偶一定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