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肥西县把中层干部交流作为加强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及干部队伍建设一项制度性措施,突出效果导向,逐步建立、完善了常态化交流机制。
一是与激发干部活力相结合。规定凡从事人财物等岗位内设机构担任正职或副职满5年的,连续担任正职副职满7年的,同一内设机构工作满5年的一般人员,必须进行单位内部轮岗交流或跨部门转任交流。去年以来,共交流建设、财、农等重要归口部门的执纪执法、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中层干部82人,其中单位内部轮岗56人、跨部门交流26人,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与干部培养锻炼相结合。对年轻后备干部,有计划的组织交流,进行对岗位锻炼。去年以来选拔、选派了78名优秀年轻中层干部,到征迁一线、扶贫攻坚一线、软弱涣散村(社区)挂职锻炼。目前,对在征迁一线表现突出、符合提拔条件5名年轻干部,已提拔充实到乡镇班子中。
三是与畅通干部能下相结合。对于平时上班不正常、业务能力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混日子不作为的干部,特别是年度考核称职以下、受到党规党纪处分的干部,果断交流12人;对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着眼警示提醒,及时进行交流4人,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四是与干部提拔使相结合。规定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多岗位交流的干部。去年调整乡镇副职33人中,担任单位内设机构3个职位以上占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