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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出台管理办法着力打造“四型”组工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5-06-09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为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全椒县出台《组工干部管理办法》,采取严把入口、严格培养、严肃管理和严明奖惩四项举措,着力打造质量型、能力型、规范型和活力型的“四型”组工干部队伍。

    严把入口,建质量型组工队伍。《办法》明确,组工干部必须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作风扎实、忠诚干净、敢于担当。在具体选拔中,坚决做到“三个不用”,即政治素质不过硬、思想品质差的不用,文字功底弱、综合素质不高的不用,工作浮躁、投机取巧的不用。组工干部任职调整实行报告制和备案制,乡镇组织委员调整须事前征求组织部意见,县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调整要在一周内及时向组织部备案,新任组工干部一般要到组织部跟班学习3个月,组工干部因工作需长期借用的要事先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目前,全县各基层党(工)委都配齐专职组织委员和1名组织干事,县直各单位也明确1名同志具体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共选优配强组工干部116名,基本做到专人专业、专人专事。

    严格培养,育能力型组工队伍。《办法》强调,要围绕提高组工干部把握正确方向、分析大局大势、知人善任、把握规律“四种能力”,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学习最新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定期举办组工业务培训班,召开理论研讨会、工作现场会,抽调组工干部参加各类主体班培训。要通过上挂锻炼、下挂磨练、一线锤炼、轮岗历练等方式,引导组工干部主动到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砥砺品质、提升素质,真正把组工干部培养成为名副其实的“多面手”。今年以来,举办信息宣传专题培训班1期,安排2名镇组织委员到县直单位挂职,4名同志实现内部轮岗交流。

    严肃管理,塑规范型组工队伍。《办法》要求,组工干部要强化主业思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杆,把主要精力用在组织工作上。注重在推动工作中抓好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实行部长周例会、部机关月例会、组织委员季度例会制度,落实季度调度制度,推行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半年工作报告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印发组工干部“十严禁”警示卡片,出台组工干部贯彻“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强化组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对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坚决调离组织工作岗位,切实将组工干部纳入制度管理的“笼子”、规范履职的“轨道”。目前,各项规章制度都能执行到位,组织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严明奖惩,激活力型组工队伍。《办法》完善了组工干部考核奖惩措施,对常规工作、专项工作、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对协作配合、工作创新、工作纪律等进行定性评价,同时注重在平时、工作一线、关键时刻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了解组工干部。定期评选表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工干部,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评比,对实绩突出的组工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实行组织委员“末位淘汰”制,对年度考核末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倒数第一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组织调整。今年以来,共有4名组工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1名镇组织委员被约谈,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创业热情。(尹金昌 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