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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一量二察三督”干部德的表现 选任干部突出以德为先

发布时间:2015-05-29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绩溪县不断完善干部考察方式,突出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积极建立健全干部德的考察评价体系,通过“一量二察三督”考核方式,全面客观考评干部德的表现。

    一、细化评价指标“量”德。将干部德的表现分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如政治品德重在考察评价干部的政治立场、理论水平和政治纪律等项目。每个评价要素分别设定“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了解”四个评价等次,进一步细化干部德的评价要素,并对测评结果进行量化赋分,变过去的“软指标”为“硬尺度”,用直观明了的指标切实增强考评的操作性,有效解决了干部德的考评内容空泛、概念模糊、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增强了“量”德的操作性。

    二、多种方式考评“察”德。采取“诺”、“述”、“测”、“问”、“查”五步考察法,对干部的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考核。一是干部诺德。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德行承诺,签订德行承诺书。二是述职述德。把德的表现作为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或个人思想工作小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个人德行作出自我评价。三是考核测德。在民主测评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德的双向测评,从正反两个方面全面考察干部德的表现。四是谈话问德。深入考评对象所在单位、工作一线等领域,全面调查了解考评对象的德行情况。同时把民意作为考评干部德的“第一指标”,扩大测评范围,将基层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列入参评范围,全方位对干部的德进行评议。五是民意查德。通过举报电话、专用信箱、设立德行监督平台等向社会征询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德行表现,并将德的表现列入拟提拔重用人选的考察公告内容,实行360度监督。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有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干部德的考评模式,增强了“察”德的准确性。

    三、强化结果运用“督”德。在“察”德的基础上,建立干部德行表现档案,把德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德”表现好的优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正向测评总体评价“不满意”票超过五分之一的或反向测评中同一类行为“偶尔存在票”、“存在票”超过五分之一的,采取组织约谈、交流谈心等方式进行“临界”提醒;对确实存在重大德行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有效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增强了“督”德的约束性。(王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