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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三促三有让村“两委”委员积极履职

发布时间:2015-05-28   浏览量:    来源:

    濉溪县针对农村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通过明确职责、增强本领、提高待遇,充分调动村“两委”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履职尽职、作用发挥。

    明确职责 促其有岗位干事。制定村“两委”委员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明确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就近开展包组连户活动、为群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防汛防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带头发展农村产业等四个方面的职责。镇村结合实际,在四项职责的基础上对村 “两委”委员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村“两委”委员年初根据职责开展公开承诺,年终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同时结合群团组织换届,让村“两委”委员兼任村妇联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或村民小组长,让他们真正有岗位干事。

    增强本领 促其有能力办事。采取县、镇、村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对村“两委”委员的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举办“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重点培训农村法律法规、基层党建、农村党务村务公开、“三会一课”及“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知识。各镇每年对村“两委”委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集中轮训,各村每季度组织村“两委”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切实提高村“两委”委员服务发展、引领发展的本领。

    提高待遇 促其有动力履职。积极探索村“两委”委员的待遇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将村“两委”委员和村干部一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各镇根据工作实际,出台针对村“两委”委员带头发展产业的奖补机制,每年对产业发展突出的村“两委”委员进行扶持和奖补,同时设立便民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单项奖,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全面调动村“两委”委员工作的积极性。(党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