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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三道关口”确保离任村干部“名符其实”

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量:    来源:

    濉溪县建立健全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制度,通过严把享受对象关、资料审核关、对外公示关,确保每名离任村、社区干部“名符其实”。

    严把享受对象关。该制度规定:建国以来我县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才能享受生活补贴,担任其它职务的一律不得享受生活补贴。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其领取养老保险金超过本人应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不再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若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低于本人应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补齐差额部分的政策。按照3-30年不同的任职年限,补助30-33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标准执行。对个别年满60周岁已经离任的村、社区干部,因在任期间违法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之前的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不予确认。

    严把资料审核关。离任村、社区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和新农保个人账号后,县镇村三级组织重点从离任村、社区干部出生年月、任职简历、新农保账号入手,努力做到“三个不予享受”:即未满60周岁的不予享受、目前仍在岗的不予享受和所任职务与其他村、社区干部重叠的不予享受。为确保离任村、社区干部提供的新农保账号准确无误,该县将离任村、社区干部新农保账号发至县人社局进行逐一核对,最后反馈至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严把对外公示关。按照“两榜对外公示、本人签字确认”的原则,离任村、社区干部初步人选经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后,在所在村或社区进行第一次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审核无误后,在所在镇进行第二次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审批。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对镇(园区)审核上报的拟补助对象名单通过先锋网、政府网站等形式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提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通过审核,全县共有1011名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符合享受生活补贴条件,年发放生活补贴78余元。(作者:党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