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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四项制度”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

发布时间:2015-07-02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定远县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现状,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新措施,为干部“能下”提供依据,进一步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实绩量化考核制度,让实绩差者下。实行领导班子实绩量化考评。每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制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机关和乡镇的经济发展、党建工作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排出位次,排名靠后的班子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不得提拔重用。实行副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定出台副职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及条线业务考核细则、分管工作考核细则,对副职干部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切实把工作业绩作为衡量干部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尺,作为干部“进退”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先后有3名工作成绩较差的副职干部被调整交流。

    二是建立不胜任干部问责制度,让不称职者下。积极探索关于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及调整办法,出台《“不在状态”干部处理暂行办法》、《定远县科级领导干部停职免职暂行办法》,通过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明确“下”的标准,建立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为干部“下”提供了较为客观、公正的依据。2014年以来先后有3名乡镇正职被停职处理。

    三是建立试用期干部考核制度,让不合格者下。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有意识地安排试用期干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进一步考察识别干部,弥补干部任前考察的不足。近年来,先后对公开选拔上来的35名副主任科员,安排到重点一线接受为期一年以上的急难险重工作实践锻炼,虚职实用,延伸考核,对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等方面不胜任者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是建立干部常态化退出制度,让不适宜者下。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对符合提前退休政策,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提前退休。严格执行任期制度。对任期已满且工作表现一般,不适宜交流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推进干部年轻化进程,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原则上转任非领导职务。近年来,先后有4名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