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1 浏览量: 来源:
平圩镇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中严把“三个环节”
平圩镇在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党员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握“三个”环节,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质量,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工作。2007年以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9名,其中2名是非公有制企业业主。
一是确定发展对象时,注重考察入党动机。镇党委坚持“谁管理谁培养、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镇企业办为培养责任单位,镇组宣部门为审查责任单位。在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为发展对象前,对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了动机上带“病”入党的现象。
二是接收预备党员前,注重审查对党的认识。在吸收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为预备党员时,实行了“一培三审”制度,即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入党积极分子由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进行培养,在时间、材料、手续完备情况下,镇企业办党支部负责初步审查,然后由镇党委组织计生等部门实施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镇党委再召开会议研究审批。同时,认真开展组织谈话,进一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对党的认识,消除了思想上带“病”入党的现象。
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入党后,注重加强教育管理。为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入党后,着重对他们进行党性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邀请非公有制企业主、党员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员活动,加强他们党性锻炼,杜绝了行为上带“病”入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