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量: 来源:
潘学组发[2008]3号
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
通 知
各参学单位,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检查组:
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潘集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实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每人联系2-3个单位。活动中,联系点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各单位要主动向联系点领导汇报工作,反映问题,自觉接受联系点领导的指导,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中共潘集区委学习实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2008年10月13日
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点 |
蒋昌盛 |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区人大办、区农委、区建委 |
潘奇志 |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
区政府办(残联)、区交通局、区卫生局 |
张志刚 |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
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
刘庆元 |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 |
刘 君 |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
区委宣传部、区泥管处、区广电局 |
程传熙 |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潘集公安分局 |
胡东辉 |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
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杨勋敏 |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
区统计局、区计生委、区财政局 |
周先华 |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统战部部长 |
区委办(团区委、区档案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工商联)、区水利局 |
桂德黎 |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
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环卫处 |
戴 平 |
区政府副区长 |
区教育局、区文体局 |
袁先进 |
区政府副区长 |
区执法局、区环保局 |
陈海涛 |
区政府副区长 |
区检察院、区民政局 |
范青华 |
区政府副区长 |
区林业局、区开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