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专区

您的位置: 首页 > 下载专区

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量:    来源:

 

 

 

 

 

潘学组发[2008]3号

 

 

关于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

通  知

 

各参学单位,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检查组:

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潘集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实行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每人联系2-3个单位。活动中,联系点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各单位要主动向联系点领导汇报工作,反映问题,自觉接受联系点领导的指导,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中共潘集区委学习实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2008年10月13日

 

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姓名

现任职务

联系点

蒋昌盛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区人大办、区农委、区建委

潘奇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区政府办(残联)、区交通局、区卫生局

张志刚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刘庆元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

刘  君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宣传部、区泥管处、区广电局

程传熙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潘集公安分局

胡东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杨勋敏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统计局、区计生委、区财政局

周先华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统战部部长

区委办(团区委、区档案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工商联)、区水利局

桂德黎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环卫处

戴  平

区政府副区长

区教育局、区文体局

袁先进

区政府副区长

区执法局、区环保局

陈海涛

区政府副区长

区检察院、区民政局

范青华

区政府副区长

区林业局、区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