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量: 来源:
潘学组发[2008]2号
关于印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第一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参学单位,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各督导检查组:
为扎实有序开展我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按照《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计划,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认识。学习调研是学习实践活动的起步和基础环节,各单位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活动,把各环节任务落实好。
2、严格学习要求。学习培训中,要明确学习内容,规定需要精读的必须精读,确保学习质量。要保证学习时间,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每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党组织和个人都要做学习记录。个人自学也要认真做记录。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定期抽查。
3、理论联系实际。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我区又好又快发展。
4、善于总结经验。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断地进行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争取多出经验,多出亮点,确保取得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实际效果,努力为下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积累宝贵经验。
5、实行学习进度周报制度。各督导检查组要及时掌握派驻单位的学习情况,加强监督,并于每周五下午将各单位学习进度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表
中共潘集区委学习实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2008年10月13日
潘集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表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有关要求 | |
思想发动 |
10月13日-10月18日 |
10月13日 |
参加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
区几大班子全体领导,检法“两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督导检查组及“一室三组”全体组成人员,区直各部门一级机构、潘集公安分局机关全体党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群众代表30人参加。 |
10月13-18日 |
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 |
活动方案须经督导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动员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作动员报告,并邀请联系点领导和区委督导检查组参加。 | ||
集中学习培训 |
10月19-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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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 2、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 3、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
党组织要做好学习签到、记录,党员记好笔记,学习不少于20学时,每位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2篇。 | |
组织3次以上的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和胡锦涛总书记9.30讲话精神。 |
适时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有关要求 | |
集中学习培训 |
10月19- 11月30日 |
举办一次“服务煤电化,建设新潘集”主题征文活动 |
各单位推荐上报不少于1篇 | |
调查思考 |
11月1日-11月30日 |
确定调研课题 |
区几大班子与参学单位着重围绕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着力改善民生和提高执政水平等方面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区直各单位结合职能特点,确定至少1个重点调研课题。 | |
开展调研活动 |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 |||
形成调研报告 |
在调研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剖析案例,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报告须经督导检查组长审签后报办公室 | |||
组织讨论 |
12月1日-12月10日 |
12月5日前 |
各单位结合“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加速潘集崛起,实践从我做起” 主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 |
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形成书面发言材料,各单位形成讨论活动小结并上报。重点梳理在工作作风、效能、机制和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12月10日前 |
做好学习调研阶段小结 |
小结经督导检查组审签后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转段准备 | ||
全阶段 |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
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上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 ||
做好宣传工作 |
各单位要开设“学习实践活动”简报、情况专报、学习园地,并明确专人负责 | |||
开展边学边查边改 |
把学习、讨论、调研和问题整改贯穿活动始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