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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利辛县“四个提前”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量:    来源:

    亳州市利辛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实行“四个提前”,全面掌握动议人选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干部档案提前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主要包括: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干部信息是否准确,信息认定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发现有档案涂改的、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在未查清前一律不作为动议人选。


  二是廉洁自律提前把关。提前了解动议人选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以及纪委掌握的巡察巡视反馈情况等,前移审核关口,严把动议人选廉洁自律关,存在影响干部选拔使用问题的,立即终止动议。


  三是信访举报提前调查。提前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动议人选的信访举报情况提前掌握,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查清的坚决不启动考察程序,没有结论性意见的坚决不启动考察程序。


  四是相关意见提前征求。涉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县委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的动议人选,提前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乡镇党政正职、人大主席、副书记的动议人选,提前征求联系乡镇的县领导意见。县委组织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平时对动议人选情况的了解,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后,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杜绝和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任用”。(李晓敏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