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4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阜阳界首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 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入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有效杜绝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一、坚持“三个倾斜” 导向,严把用人导向关。该市任用干部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攻坚克难倾斜、向突出贡献倾斜”,讲究“凭实绩论英雄”,坚持做到“四看”,即:看人品、看能力、看公论、看发展。在具体选人用人过程中把“三个倾斜导向”、“四看要求”落实到动议推荐考察等各个环节。市委先后针对不同对象进行了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民主测评,通过对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测评结果的研判,对领导干部进行“精确定格、精准画像”,把测评结果排名靠前的领导干部作为拟提拔重用的对象,排名靠后的作为调整交流的对象,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增强自身综合素质上、把精力放在提高干事创业本领上、把本领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
二、坚持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考察对象确定关。对意向性人选,坚持干部档案审查在先,在考察对象确定前,由干部工作科室及时查阅拟考察对象档案,对拟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来源进行严格审查,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及干部工作科室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坚决防止把关不严、认定不准的问题。对于涂改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人员,在三龄两历未认定、干部身份未确定、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未回复前一律不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坚持征求多方意见,严把考察对象征求意见关。该市在考察对象确定前首先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委对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由信访室会同党风室、审理室、案管室等相关业务科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审核情况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给予准确权威回复,组织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列为考察对象后方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还同时征求综治、计生、信访、公安(出入境)等部门的意见,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一经发现,及时采取相应组织措施,确保干部“无病”提拔。
四、坚持任前廉政教育,把好任前廉政教育关。该市为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平时通过调研座谈、述职测评、学习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教育。组织部门组织拟提拔重用对象到市政治生活馆进行政治学习、到政治体检馆进行政治“体检”,采取学习先进人物事迹、接受警示教育、接受红色传统教育等方式,做到提前“把脉问诊”,然后“对症下药”。市纪委坚持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出廉政勤政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从而确保干部“无病上岗”。(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