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 来源:
今年2月,媒体报道了江苏省无锡开放大学借培训之机公款吃喝娱乐的案例。2015年12月4日,该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赴宜兴市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当晚在酒店用餐时,校长提议饮酒并同意餐后到歌厅唱歌,校纪委书记王仁刚虽在现场却未加提醒制止。事后,酒水、唱歌等消费均以培训费的名义用公款报销。校长和纪委书记因此被免职。
“参与学习时顺便吃点喝点,出去培训时一定要到当地景点转一转、‘考察考察’……”曾经,这是流行于个别党员干部考察、培训中的“潜规则”。这种不正之风暴露出了外出考察培训中制度执行不力、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必须严厉禁止。
以考察培训之名,行奢靡享乐之实
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是建设学习型政党、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上不够严格规范,以致少数党员干部借学习培训的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公款吃喝。
有的党员干部通过虚报人数等方式,把培训考察的资金用于公款旅游。2014年11月21日至23日,湖南省郴州市三中副校长张志勇等人,到湖南桑植一中、张家界一中学习考察教学和管理工作时严管违规培训,虚报考察人数套取资金5550元,在高三年级组家长委员会违规报销72789元,用于到张家界景区旅游及考察过程中的其他开支。
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助下属企业或服务对象,以外出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违规转嫁、摊派费用,给学习培训穿上“隐身衣”。2016年4月14日至1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长彭军等6人及部分成员所带朋友共计11人赴珠海、澳门旅游。其间发生的机票、住宿、吃饭等费用1.5万元全部由服务对象支付。2016年9月21日至26日,彭军再次组织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娄振平、陈然等12人以“学习考察”名义赴上海、乌镇、周庄等地旅游。事后,彭军等人在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销往返火车票、住宿费共计11076元。彭军最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一些党员干部在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挖空心思搞变通,变换方式搞规避。2015年2月28日至3月7日,山东省齐鲁师范学院党委原副书记李良斋等人赴德国、奥地利进行院校交流。出访期间,他们仅安排1天半公务活动,其余时间赴德国海德堡和科隆、比利时布鲁塞尔、法国巴黎等地景点游览。回国后,访问团按李良斋要求上报虚假出访报告,将旅游费用3.95万元纳入院校交流费用。李良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这种以“培训”之名,行腐败之实的举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浪费了财政资金,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享乐主义,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违规培训何以放纵失管?
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为何一些党员干部依旧我行我素,在考察、培训中屡屡违规?
究其原因,有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习惯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中央有要求、纪律不允许,但到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就只是口头上说说“坚决执行”“贯彻落实”,实际上没把纪律当一回事。
“培训考察像个筐,啥都往里装。”有少数党员干部侥幸心理作祟,认为只要是通过了集体决策,或者是给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套上培训、研讨的“马甲”,就可以掩人耳目,不被发现。
2013年“七一”前夕,浙江省台州市蓬东村党支部决定组织党员到嘉兴南湖接受党史教育。当时有党员建议,可以借此机会外出旅游。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的黄洋友和村委会主任王妙友接受了这一提议,决定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南湖考察时顺便去宁波奉化旅游。二人因此受到处分。事后,黄洋友表示:“我知道现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里的相关要求明令禁止公款旅游,但我错误地认为‘以接受党史教育的方式顺便去旅游’,打打‘擦边球’问题不大。”
此外,在反“四风”高压态势下,相比其他套取资金、挪用公款的方式方法,培训考察相对隐蔽,通过做手脚更不易被发现,这也为一些党员干部规避监督提供了“避风港”。一些党员干部平时不敢公然大吃大喝,便借培训考察之机吃吃喝喝。有的甚至把麻将机、K歌音箱等休闲娱乐设备也搬进培训基地,吃喝玩乐,令群众十分反感。
河南省舞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暑光表示:“一些单位或部门由于学习培训制度不健全,加之管理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在出差审批、财务管理、培训预算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往往是出了问题还不知道,导致宝贵的培训资金损失浪费甚至被违规套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1月1日,国家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通过严格界定培训费项目范围,明确开支内容,堵塞在培训考察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以培训名义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的漏洞,为规范党员干部培训提供了遵循。
让培训考察回归正轨
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刹住培训考察中的歪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公费培训过多过滥、干部教育培训福利化、奢侈化倾向;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培训的管理监督,管住管好“关键少数”,扎紧党纪党规的篱笆,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中的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同时,各级各单位应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突出制度的约束作用,建立严格的执行审批程序。“比如,未经批准,不擅自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获准的外出学习培训不擅自改变、增加考察点,决不能将学习培训费用向下属或其他单位转嫁,更不能借学习培训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同时,要强化外出学习培训的实效,凡外出考察学习,回单位后均要形成考察学习报告,让违规培训行为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湖北省阳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罡表示。
当然,广大党员干部也要严以律己,在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端正态度,自觉地完成学习任务,自觉做到在培训期间不接受宴请、不相互吃请;不借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变相旅游、借道旅游;不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土特产;不参与违规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不给腐败行为滋生的机会。
总体而言,培训考察应坚持“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从制度上彻底消除名目繁多的“逍遥游”,从意识上坚决根治搭车旅游的“福利病”,从思想上主动净化味道不正的“培训圈”,严守规矩、端正理念,方能实现培训考察的清爽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