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综合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部人才 > 干部综合 > 淮北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操作规程》

淮北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量:    来源: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精神,近日,淮北市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操作规程》,从规范程序、明确重点、压实责任等方面对干部选任每一环节的监督工作进行细化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落实监督覆盖到位。《规程》按照提拔任用过程监督和特殊情况任用监督把干部选任监督分为7个章节。提拔任用过程监督概括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的监督。特殊情形任用监督细化为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免职辞职降职、特殊人员任用、调任和干部选拔任用报告事项审核等6个方面的监督,其中特殊人员任用监督又细分为县镇党政正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领导的选任监督。


    二是注重措施细化到位。《规程》结合每一项干部选任工作的特点,对监督要点进行了明确,操作办法进行了细化,纪律红线进行了提醒。在对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充分剖析的基础上,将每一环节的重点、难点和容易忽视点作为监督要点,力争不留死角。对每一环节的操作主体、部门之间衔接程序等都进行细化规定,做到无缝对接。针对每一环节的政策规定,详细列举纪律要求,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防止触碰“红线”。


    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到位。压实主体责任,《规程》明确选拔任用过程涉及相关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及相关责任。强化全程纪实,要求对选任每一环节的主要工作、重要情况和责任主体等均进行详细记录,为倒查问责提供依据。注重问责追究,明确违规选任干部的一律无效,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等造成“带病提拔”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