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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采取“四定法” 推动党员干部服务基层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量:    来源:

    为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寿县采取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四个确定,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沉入一线、服务基层。


    一是定点。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组织119个县直单位党组织、167个乡镇直单位党组织与251个村党组织开展结对,达到了每个村党组织都有一个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定点帮扶。二是定人。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兼任一个重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成立由县直和乡镇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包村干部及联络员组成的驻村工作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长。三是定时。各村依托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一线为民”工作室,每月第一个周三,所有县直和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驻村人员到村为群众面对面排忧解难。同时,县委成立分片成立5个督察组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四是定责。上午“坐诊”,驻村工作组在村“一线为民”工作室集中办公,接受、办理、答复群众反映事项。下午“出诊”,工作组成员进组入户开展实地调研、走访群众活动,集中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15年,在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共4100余名参与了活动,开展坐诊、出诊次数18500余次,帮扶困难群众197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