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量: 来源:
休宁县“三个严格”把好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关,多渠道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对所任职务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
严格考核程序。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休宁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凡新提拔任用的委任制科级领导干部在试用一年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及时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发布考核预告、召开述职测评会、个别征求意见、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等环节,确保程序严谨到位。
严格考核视角。对干部在试用期内表现进行多视角、全方位立体考核。坚持“五个必谈”,即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必谈,与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必谈,与考核对象的服务对象必谈,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纪检、组织干部必谈,与考核对象本人必谈。做到“四个必核”,即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必核,“德”的表现必核,“八小时之外”情况必核,廉洁自律情况必核。
严格考核结果。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及考核掌握的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由考核组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分析,认真撰写考核材料,提出任用与否的建议报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同意正式任用的,进行为期5天的任前公示,并由县委组织部领导找干部本人谈心谈话,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提醒、批评、教育、鼓励,帮助干部健康成长。
去年以来,共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转正考核,其中延长试用期满考核2人。(作者:秦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