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0 浏览量: 来源:
近期,肥西县推出新举措,出台《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除肥西县管领导干部外的公务员实行实绩量化考核,先行在县财政局、审计局和桃花镇进行试点。新办法打破年终一次性定性测评考核结果定等次的格局,以“三个突出”体现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
突出工作实绩,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业务特点,制定和量化内设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再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人,来实现对公务员个体的工作实绩的考核。其中实绩考核占70%,个人德廉勤等仅占30%。突出平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部门由单位组建的考核委员会考核;个人根据考核对象,分层次确定考核主体进行考核。每年平时考核三次,年底考核和测评一次,平时考核占分权重不少于60%。
突出奖惩分明,年底对各科室的每次考核结果进行加权累计,各单位根据科室总数,确定一、二、三类科室,对一、二、三类科室优秀比例合理安排,再由各科室按照单位分配科室的优秀名额,通过个人平时考核评分结果直接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许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