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量: 来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根据市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就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即年产值或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的成果,努力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目标要求;下大力气抓好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力争2009年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25%,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下有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
二、工作重点
1、切实抓好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
(1)深入调查摸底。乡镇、街道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相关信息。
(2)分类指导建立党组织。对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乡镇街道要及时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于7月份之前,指导、帮助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要派出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他们依托某一企业组建联合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企业,采取定向招聘和输送党员、在企业内发展党员等办法,努力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2、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与创新
(1)努力改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凡已成立党组织的,必须设有党组织书记室、党员活动室,并落实必要的党建活动经费。
(2)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党组织成立后,要及时建立“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内各项工作规范扎实开展;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等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活动,广泛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活动,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内容。
三、几点要求
1、加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进度。6月份起省、市委组织部门将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我区非公党建工作完成情况逐月进行检查。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及时上报各项资料。5月28日前,乡镇、街道要上报《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名册》(同时附电子文档),并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3日前上报《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进度表》。
3、抓好日常管理。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纳入本地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开展党内重大活动、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要安排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一并参加,并定期对其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中共潘集区委组织部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