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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集实验区“四举措” 抓好村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量:    来源:

为落实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解决好村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问题,毛集实验区“四举措”推进6个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区工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村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各镇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根据毛集实验区《2015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5年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清单及各镇党委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务清单,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组织摸底排查,掌握准确资料。为掌握实情,做到不误、不偏、不漏,各镇组织人员通过村(社区)上报材料、实地查看、综合评估等形式,对村级(社区)活动场所进行摸底核实、登记。经过摸底,全区共有毛集镇陆庄村、河口村,夏集镇王相村、立新村,焦岗湖镇焦岗村等5个村级活动场所和焦岗湖镇焦岗湖社区活动场所未达到要求。

三是履行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在确定村级(社区)活动场所选址的基础上,各镇以招标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按规划设计要求,开工建设。目前,毛集镇陆庄村1400平方米村级活动场所、夏集镇王相村780平方米村级活动场所、焦岗湖镇焦岗湖社区426平方米社区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其余3个村的活动场所选址及设计已完成。

四是拓展资金渠道,严格使用管理。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资金采取上级支持一点、区级配套一点、镇里帮扶一点以及项目申请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纳入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各镇设立村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区工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将定期对各镇财政配套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拨付资金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