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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3   浏览量:    来源: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

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皖办发〔2008〕20号

各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大学党委:

《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负责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2008年12月31日

 

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

结对共建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积极开展了选派干部到基层任职、机关单位联村帮扶、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流动党员双向共管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现就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全面开展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确定结对对象、开展共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树立统筹城乡党建工作资源的理念,促进城市党建工作资源向农村流动,同时带动城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2、坚持继承创新、整合力量。已经确定的结对共建村和社区应保持不变,需要重新确定的,应与本单位选派干部任职村和社区、扶贫开发联系点、新农村建设帮扶点统筹安排。因工作需要建立单项工作联系点的,应与结对共建对象进行整合。需要调整结对对象的,要经上级党(工)委同意。

3、坚持发挥优势、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重点是帮扶相对贫困和后进村。省直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优先与皖北和沿淮三市六县和相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村和社区结对共建。

4、坚持双向互动、共同提高。把结对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引导双方在互帮、互学、互惠、互促上下功夫,实现相互融合、共同提高。

5、坚持尽力而为、扩大范围。省直机关和有条件的城市基层党组织,应按照“1+2”模式,分别与一个村和一个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开展共建工作。省、市、县一般不重复结对。

二、主要任务

1、基层组织共建。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改进党组织设置形式、党的活动方式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融合度。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与城乡统筹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党员队伍共管。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每年为结对村和社区党员上一堂党课,与村“两委”成员和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一次座谈,帮助实施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连心工程”等载体。协调结对村与有关城区、社区,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在农民工中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和农村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形成城乡互通、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3、干部人才共育。把结对村和社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培养一支了解农村、懂得民情的干部队伍。组织本单位干部到村组进社区,访问群众,了解民意,扶贫解困,增进感情。有条件的单位,可有计划地自行选派年轻干部,到结对村和社区挂职锻炼;采取集中培训、上挂锻炼、委托培养等方法,帮助结对村和社区培养干部和实用人才。

4、科学发展共赢。帮助结对村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理清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协调城市涉农专家和涉农工作者,为结对村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结对社区制定和完善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在结对村和社区开展创新创业试点,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引导城市企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结对村联姻,通过建基地、设协会、办市场等形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同时,加快自身的发展。

5、困难群众共帮。按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每年为结对村和社区办1至2件实事、好事。结合实施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党员中心户和党员志愿服务者等工作,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与结对村和社区的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协调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6、党建资源共享。支持村和社区党组织建好活动场所,支持和引导结对村和社区围绕活动场所,集中布点建设医疗卫生室、超市、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优势,向结对村和社区赠送党刊党报,为结对村和社区的党员干部群众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和支持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结对村和社区按照“周周有播放、月月有培训”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播放和组织收看工作。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改变过去城乡党建工作分割运行的局面,统筹研究和推动城乡党建工作,把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改变过去单位党建工作封闭运行的做法,把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结对共建工作。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抓好结对共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和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党(工)委要具体抓好本系统的结对共建工作。

要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运行机制,将结对共建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措施,纳入考核评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五个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五个好”村(社区)党组织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内容。省里结合“三级联创”活动的评比表彰,每两年对结对共建工作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注重结对共建的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共建内容,拓展共建渠道,提升共建水平。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底要对结对共建工作进行总结,向本单位党组(党委)和上级党(工)委书面报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