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量: 来源:
潘学办发〔2008〕4号
关于抓紧报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的通知
各参学单位,区委各督导检查组: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的通知》(淮学组办发[2008]2号)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要求,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查找并初步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全面了解各单位查找和解决问题情况,请各单位将目前查找的问题(包括已解决、正在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填写《学习实践活动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登记表》(附后),于11月26日前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jzhz.2008@163.com。
中共潘集区委学习实践活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8年11月24日
学习实践活动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查找的突出问题 (逐条填写主要内容) |
已经解决 (说明主要内容) |
正在解决 (说明进度和完成时间) |
尚未解决 (说明原因和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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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用文字填写,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