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量: 来源:
安徽革命军事馆革命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系列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研究决定在合肥市建设安徽革命军事馆,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在安徽领导武装斗争史、新中国国防建设成就和新时代强军兴军伟大实践,延伸展示安徽军事历史文化和军事地理信息,着力打造成传承红色基因、宣扬强军成就、普及国防教育的红色殿堂。作为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革命军事馆,建成后将免费向社会开放,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革命文物史料和藏品。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古代、近代与安徽有关的军事活动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安徽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皖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加安徽经济建设及双拥共建活动的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四)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皖部队强军兴军的重要文物(实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五)反映皖籍军人贡献的有关文物(实物)史料。
二、征集类别
(一)古近代军事类。从先秦时期开始,与安徽军事有联系,能够充分体现军事活动、兵要地志、战争思想的历史文物;与安徽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玺印、信札、军事地图;各个历史时期的甲胄、刀枪、火炮等武器装备及生活用具。
(二)革命活动类。与安徽重大革命事件有关的文告、通告、报刊、票证、标语传单、申请书、决心书等;记载革命者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等;训练作战的日常用品,如军装鞋帽、绑腿、粮袋、子弹带、茶缸、水壶、雨衣、蚊帐等;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各个时期颁发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个人或集体荣获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三)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安徽国防军队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证书、证件、手稿、日记、照片、设备工具、军训教材、器材、教练枪、炮、弹等;反映双拥共建、退役军人保障的相关文件、牌匾、证件、证书、标识、图片等。
(四)强军实践类。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皖部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大抓练兵备战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表彰通报、武器装备、器材用具、样品模型等。
(五)专项任务类。驻皖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国际维和、抢险救灾、科研试验、维稳处突、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抗击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的相关文件、设备器具、荣誉嘉奖、标志标识等。
(六)军事人物类。在各个历史阶段与安徽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军事装备和生活用品等。
(七)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安徽革命活动、武装斗争以及反映驻皖部队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方面的照片、胶片、视频光盘、录像(影)带等。
(八)文化艺术类。在安徽产生或反映安徽革命军事题材的剧本、词曲谱、影音制品和书法、绘画、雕塑等。
三、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文物史料。
(一)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双方签订《藏品捐赠协议》。对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军事馆征集文物展品、提供线索、协助征集的人士及其家属开通参观绿色通道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寄存代管。集体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史料交由安徽革命军事馆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革命军事馆对其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适时展陈。
(三)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需亲自保存的文物史料,可捐赠复制(印)件,或提供文物原件,由军事馆复制(印)后归还。
四、征集说明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向安徽革命军事馆捐献文物展品、提供相关线索。
(一)无偿捐赠或寄存代管需确保文物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捐赠单位或个人在提交物品时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提供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和背后故事等信息。
(三)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快递邮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征集单位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欢迎关心支持安徽革命军事馆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