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量: 来源: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淮组通字〔2015〕84号)要求,现就面向全区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名额和条件
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名,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2013年以前全省统一选聘,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其中,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已担任村“两委”副职、工作表现优秀的,也可参加公开选拔。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前)。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遵守大学生村官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所在镇村党员和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拔的方法步骤
1.组织报名(10月19日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学生村官到区工委组织部报名,填报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2.资格审查(10月23日前)。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市委组织部。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开考职数,发放考试通知书。
3.竞职面试(10月25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工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考察(11月5日前)。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报市选聘办审核。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乡镇党委及有关部门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综合确定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11月10日前)。根据拟选拔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任职村和职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统一进行公示。
6.工作任职(11月15日前)。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乡镇党委办理任用手续。
三、报酬待遇
公选上岗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保留大学生村官待遇。
公选电话:区工委组织部8271902
中共毛集实验区工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