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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联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12   浏览量:    来源: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文学艺术院、省音乐家协会工作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文联办公室(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安徽大剧院对面,同济大厦五楼512室)。乘车路线:4、14、17、19、116、117、121、129、6、99、109、119、154路等公交车到大钟楼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招考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招考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招考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省文联办公室(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准考证》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百分制计算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1. 结构化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时间每人2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以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顺序);

    地点:合肥市芜湖路168号,省文联五楼会议室。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提前30分钟到专业测试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考官构成

    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主考、副主考各1人),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统考成绩占40% (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专业测试成绩×0.6)。

    2、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http://www.ahwl.org.cn/welcome/)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省文联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文联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联办公室(人事部门)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报批聘用程序进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联办公室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闫学洋 

    联系电话:0551-62883471

    监督电话:0551-62888179

    附件:入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