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0 浏览量: 来源: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这段讲话,极具强针对性,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对于我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思想认识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言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热议,这一方面表现出公众对执政党的殷切期待,对国家未来发展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公众对如何解决当今中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严重问题所做的深入思考。
在各种设想和分析中,有一种声音颇为响亮,也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把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看作是改革发展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把所有问题的症结都归结为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上,进而提出要为政治体制改革设计路线图,制作时间表,期待着在一夜之间发生其所意愿的变化,但这样的认识是值得商榷的。
出现上述认识的原因,一是把政治体制改革看得过于简单化理想化了,没有看到政治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性,稍有不慎,便会酿成危害社会发展进程的祸端;二是过于看重理论上的论证合理,似乎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就可以加以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却不知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就政治体制来说鲜有通过理性设计而后获得成功的案例;三是没有充分认识到改革以来,党和国家实际上始终在“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四是一部分人认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认为当今中国的政治制度以及政治体制不具有优越性。他们不懂得,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优越性,我们在“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同时,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五是对于当今中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断发生的问题显示出了一种焦虑,希望通过富有成效的改革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中国为什么不能采取突进的方式,通过一揽子计划来完成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呢?
第一,突进的方式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政治体制的突进或突变一般来说采取的是革命的方式,通过剧烈的社会动荡来达到变革的目的。实践证明,政治体制的组成结构具有稳定性特征,需要采取的不是拆掉结构的做法,因为任何一个重要结构构成部分的垮塌都会对整体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社会需要从内部不断积蓄变化,成长起足以支撑整体的坚实基础。如果指望通过 “毕其功于一役”来完成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那就大错特错了,必须切实汲取苏联的教训。
第二,渐进变革是和平环境下社会进步的主要路径。考察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较为成功的发展轨迹,我们发现,如日本、新加坡、韩国等通过渐进的方式,在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经过长期的发展,成功实现了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政治变革,其所带来的社会动荡最小,伴随社会变革而来必须付出的代价最少,因而是一种稳妥有效的变革方式。所以,我们“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始终摆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上。政治问题、政治体制问题牵涉到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不是在自身范围内就可以加以解决的问题。既有各种难以解决的经济、社会问题“转嫁”到政治领域来的情况,也有政治本身的问题影响到其他领域的情况。因此任何单靠政治体制改革来一举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设想都是不切实际的。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的那样,“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要把政治体制改革置于改革发展的全局当中来思考,通过有序的政治实践,由点及面,循序渐进,在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互动交汇中实现我国政治体制的最优化变革。
(作者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