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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来源:

 

 

潘群组发〔20141

 

 

转发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淮河银行党委、区委各督导组:

现将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学习,要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1、要于2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周,党员学习覆盖面要达到100%;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开展交流,每人发言,逐一进行;

2、要结合实际设计讨论专题,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并做好记录;

3、围绕市、区委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联系自身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个性问题,对照问题画好,进行逐条分析,引发思考,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4、领导班子成员要于315前集中1周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走访;

5、各单位要形成1篇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调研报告,并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每个党(工)委要择优向区活动办报送1篇调研报告;

62月底前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工作岗位职责,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反对四风三症进行公开承诺,普通党员根据实际作出公开承诺;

7、各单位要于2月底前制作一个活动流程图、列出一个学习教育活动任务清单、开设一个专题宣传栏、展示一批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成果;

8、各单位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梳理情况要形成专项材料,于325前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潘集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