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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来源:

 

 

潘群办发〔201412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区委各督导组,各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淮群办发〔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抓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将强化工作纪律作为立行立改的举措之一抓紧抓实。从现在起,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及“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要求,对照“软、懒、散,冷、乱、虚”等六种表象,集中两周时间,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以身作则,又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作风纪律。

二要组织明察暗访。4月份,区活动办将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对全区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反面典型,将以活动简报形式予以通报,并在潘集先锋网进行曝光。同时,区委各督导组要把所督导单位作风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电话访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区活动办。区活动办将定期调度各督导组作风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要强化问责机制。针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办事程序,确保作风建设有章可循。要强化问责机制,一旦有党员干部违反制度规定,要严肃处理,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各单位形成的作风建设有关制度和党员干部问责情况要及时报区活动办。

 

 

中共潘集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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