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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来源:

 

 

潘群办发〔201410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潘集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潘发〔20142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单位及个人自身实际自拟题目进行演讲,要体现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

二、方法步骤

演讲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第二阶段,推选参赛预备选手,各部门、各单位把参赛预备选手名单和演讲稿报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第三阶段,49日举行演讲比赛。

三、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鼓励奖若干名。 

四、几点要求

1、人员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有演讲才能的同志积极参加,精心组织好演讲比赛相关准备工作,保证参赛人员的落实。

2、材料要落实。演讲材料要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立意深刻,内容详实。各单位审定后,与参赛预备选手名单一并于42前报送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邮箱pjxcb102@163.com,联系人:平兆芝,电话:4971102

3、演讲要规范。参赛选手用普通话脱稿演讲,要举止端庄、仪态大方、口齿清晰、声情并茂,演讲时间为68分钟。

 

  

中共潘集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