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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来源:

 

潘群办发〔20143

 

 

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淮河银行党委:

为及时了解我区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已启动活动简报和专报编发工作。为及时了解掌握、全面反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现就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主要报送:①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部署、进展情况,重点报送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自选动作和特色工作有关情况;②上级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③全区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形象出现的新气象、新变化及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④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二、报送方式

按照分级报送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活动信息,由所属党(工)委统一编写、专人报送。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报送单位。

三、报送要求

1、明确专人负责。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所辖党组织的联系,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保证稿件质量。报送的信息文稿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内容要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并注重发掘典型事迹。上报信息材料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其他党(工)委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3、提高工作时效。上报信息要突出短、平、快,注重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除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每条信息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字。区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党(工)委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电子邮箱:pjcxzy163com

联系电话:0554--4977010

 

 

 

中共潘集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