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1 浏览量: 来源:
潘群办发〔2014〕2号
关于组织举办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为推动全区村(社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基层取得实效,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就组织举办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党
(工)委专职副书记和组宣统干部。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内容
(一)区委书记作动员讲话。
(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结合《全市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淮群组发〔2014〕5号),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环节作专题讲解。
(三)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分别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清楚十明白”简明问答》、《关于扎实做好春节期间走访征求意见的通知》(淮群办发〔2014〕2号)、《关于扎实做好走访征求意见工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淮群办发〔2014〕6号)作专题解读。
(四)开展专题座谈,紧扣学习内容,结合基层实际,拟定讨论提纲,组织参学人员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深入讨论交流:(1)结合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政策,思考如何在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深入有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2)对照“四风”,查找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存在哪些突出问题;(3)结合本乡镇(街道)、本村(社区)实际,近期如何扎实有效做好走访征求意见工作。
四、抓好分级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在14日前对所辖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类似专题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举办专题培训班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在基层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抓好抓实,区督查组要对乡镇(街道)集中专题培训进行及时督导。
(二)精心组织。要邀请上级督导组和联系点领导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抓紧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提前谋划好自选动作,建立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台账,规范活动档案资料管理。
(三)统筹兼顾。要将举办专题培训班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行村级党组织量化管理、做好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实现学习培训与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潘集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课程表
时间 |
培训内容 |
授课人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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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领导动员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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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章 |
2、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环节。 |
胡 涛 |
苏章 | |
3、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十清楚十明白”、关于走访征求意见。 |
陈传祥 |
苏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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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组座谈。 议题:1、如何有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对照“四风”,查找本单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3、如何扎实有效做好走访征求意见工作。 〔有记录,分乡镇(街道)梳理成条〕 |
分乡镇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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