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十届省委首轮巡视反馈意见,阜阳市委组织部迅速行动,着力开展“两专项一集中”工作,切实抓好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一是开展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举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9类情形,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逐一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市委组织部开展专项督查,至8月底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制定整改措施103条,正有序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市委组织部协调成立专项检查组,在市委巡察期间对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制定检查实施方案,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八项方法步骤,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巡察以来党委(党组)选任情况。目前,已完成对13家单位的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时一并反馈,并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每年印发通知,对上一年度的“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集中倒查,组织指导“带病提拔”倒查对象的界定、自查和复查审核工作,对相关环节和程序逐人进行梳理分析,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通过制度性、程序性的集中倒查,倒逼选人用人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