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综合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部人才 > 干部综合 > 滁州明光市坚持“四注重 四突出”为组工干部提能增效

滁州明光市坚持“四注重 四突出”为组工干部提能增效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滁州明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滁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中心,注重组工干部在结构、能力、作风和文化方面建设,着眼于“优、训、管、活”四字方针,精心制定措施,在组工干部提能增效上下功夫,努力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


    注重结构建设,突出一个“优”字。优配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将党委班子中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配备到组织委员岗位,组织委员平均年龄较全市乡镇党委班子整体平均年龄小3.5岁。优化市直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结构。市直单位在任用前,事先通气征求组织部意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的年龄、学历、任职经历、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优选部机关工作人员。2014年以来,组织部机关通过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方式,新录用10名一般工作人员,其中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8人,平均年龄25.7岁,有效改善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注重能力建设,突出一个“训”字。利用季度、半年、年度组织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等契机,定期开展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组工干部培训,有关科室负责人讲解组工业务知识,2015年以来共开展组工业务培训10余次。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每年选派一批组工干部参加外地党校培训班,开展组工业务拓展培训,拓宽组工干部视野,提高业务理论水平。组织部机关建立每周“学习日”制度,每周利用半天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及时为部机关干部“充电”。严格要求组工干部带头做好干部在线教育的学习,2015年全市组工干部人均完成学分任务近2倍。


    注重作风建设,突出一个“管”字。出台《明光市委组织部科室月度工作评分办法》,全面考核部机关各科室月度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改进部机关干部作风,加强对部机关科室日常管理。出台《明光市市直机关人事(政工)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市直单位人事(政工)干部规范选任、考试培训、岗位考核、交流轮岗、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市直单位人事(政工)干部的管理。建立《明光市委组织部科室联系乡镇“四抓四促”工作制度》,加强科室与基层的联系与沟通,每年结合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制定考核细则,对组织委员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注重文化建设,突出一个“活”字。为充分发挥组工文化在推动组织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激发组工干部队伍活力,出台了《明光市委组织部推进和谐组工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读书、摄影、文体等文化沙龙,加强凝聚力建设,倡导组工干部“手拉手”、“面对面”、“背对背”、“心贴心”,大力加强政治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特色组工文化框架体系。印制《明光组工文化建设手册》,集中展示组工文化建设成果,彰显组工干部的活力和情怀。(詹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