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量: 来源:
为强化单位部门干部管理主体责任,萧县总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验做法,巩固从严监督成果,通过制度设计和方式创新,将个人事项报告范围由科级干部延伸到股级干部,出台《萧县股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一是明确填报范围,强化管理监督。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正副股级干部均按照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的干部监督原则,切实加强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更好发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遵规守纪。规定股级干部报告事项由所在单位集中受理,受理单位负责做好报告表的发放、收集、管理和移交等工作。股级干部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倒逼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确保实现股级干部及早管理、全面管理,从严管理,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三是明确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把股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工作指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