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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建立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制度

发布时间:2015-02-06   浏览量:    来源:

    为切实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界首市制定了《关于建立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制度的意见(试行)》制度。

    “三个明确”确保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全覆盖。明确谈话交流方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交流,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话交流,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站、所)负责人之间谈话交流,科室(站、所)负责人与普通干部之间谈话交流。上述谈话交流,可是上级约谈下级,也可是下级主动与上级沟通;可是领导约谈一般干部,也可是一般干部主动与领导沟通。明确谈话交流类型。谈话交流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类型。定期谈话交流的内容是: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汇报,征求对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谈话对象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报告。不定期的内容包括“四必谈”:在班子出现不团结现象时必谈、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时必谈、群众反映问题强烈时必谈、干部自身出现问题时必谈。明确谈话交流方法。谈话交流一般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组织约请谈话与个人要求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个人存在问题的,可进行个别谈话;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共性问题的,可进行集体谈话。根据计划安排和工作需要,有关领导可约请干部进行谈话,干部本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话交流要求。

    “三个抓好”确保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规范化。抓好基础工作。谈话前,由单位党组织收集反映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性格特点、工作成绩和社会上反映与谈话对象相关信息等多方面的材料,确保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后,单位党组织负责联系谈话对象,做好谈话基础准备工作。抓好谈话策略。谈话人首先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肯定谈话对象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在谈话过程中,始终把下级干部的呼声与要求和下级对上级部门开展工作的评价、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谈话沟通的重点内容。抓好跟踪整改。谈话结束后要规范记录,确保每名干部都建立一套系统的谈话档案,对谈话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一一登记;对干部反映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了解,视情责成单位调查处理;对要求谈话对象整改的问题,跟踪了解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个注重”确保干部谈话沟通、协商交流见效果。注重引导,激发活力。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干部不同情况和特点开展谈话交流,能够更为准确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特别是他们的优缺点,为合理调整和科学调配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能够帮助一般干部提高思想素质、端正工作态度、找准自身位置,鼓励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注重运用,增强实效。通过谈心谈话,一方面,了解了干部思想和工作状态,帮助干部清除思想误区,舒解心理压力,理清工作思路;另一方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为选拔、任用、调整干部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注重沟通,改进作风。通过谈话交流思想和协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不仅有利于帮助干部转变作风、干好工作,还可以有效畅通干部思想交流渠道,及时化解了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惑情绪,促进干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