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4 浏览量: 来源:
近年来,池州市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坚持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干部考核评价实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坚持系统谋划,实施综合研判。出台《池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暂行办法》,对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工作实绩、群众评价,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工作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管理调配干部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市管干部信息库,从严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分类建立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对信息库内容进一步丰富,做到实时更新、定期分析、及时研判、动态管理。组织部门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全部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将干部谈心谈话、挂职考察、试用期考核、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构建完备有效的常态化考核体系,2014年先后对27个领导班子和218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日常考核和分析研判。
优化年度考核,突出德的内容。整合各方资源,连续三年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将干部年度考核、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情况等“打包”,综合评定结果。落实中央“四个不唯”要求,更加重视对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资源消耗、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考核,取消对石台县、九华山GDP和工业经济等指标考核。制定出台《池州市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办法(试行)》,采用“正反向测评、相互印证、综合分析”的方法,对领导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方面进行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德行档案,坚决不用德行表现差的干部。2014年将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其中德的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改进任前考察,提高考察质量。修订《池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选任流程系统梳理、细化实化。建立干部考察人员岗前培训机制,2014年先后开展两次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考察人员业务素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要求从考察到上会研究至少有7个工作日的间隔,确保任前考察深入细致。坚持全程纪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从源头上解决“带病提拔”问题。从严抓好任前考察,通过“三看”,强化考察识别作用。一看档案,认真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有关规定,把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关口。二看实绩,深入考察干部工作成效,出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实绩公示暂行办法》,将个人履历、主要业绩、工作实效等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三看口碑,注意深入干部“生活圈”“邻里圈”,了解干部的家庭生活、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从普通群众的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识别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