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2 浏览量: 来源:
按照便民、公开、规范、效能的原则,结合村(居)组织公共服务场所建设,2015年9月底,芜湖县所有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基本建成,实现一站式受理、一单式公开、一条龙服务、一卡式连通。
一、规范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实现一站式受理。村(居)为民服务大厅一般设置在村(居)公共服务场所一楼,统一命名为“××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各镇统一制作标牌,悬挂于服务大厅门外显著位置。代办点办公面积在30㎡左右,一般采用柜台式布局,设立计生服务、社会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医保)、社会救助、综合(党建)等4个窗口,受理代办符合政策规定、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兼任,“两委”干部原则上不再单独设立办公室,一律在大厅办公,实行全日制坐班,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合理安排时间,在代办点带班。如果村(社区)不具备柜台式办公条件,可以集中敞开式办公,并设立以上代理服务受理岗位。代办员一专多能,适应多个工作岗位,因参加中心工作需离岗时,其他代办员应及时顶岗。代办服务点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节假日要安排至少1名代办员值班。
二、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信息公开,实现一单式公开。在代办点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公开栏,公开以下信息:1、为民服务代理项目;2、代办点工作制度,如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3、带班人员个人信息,如代办员姓名、联系电话,党员代办员亮明党员身份。代办员应统一佩戴工作证,设置党员先锋岗。制作服务项目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所需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服务项目告知单放置于代办点固定宣传架上,方便群众取用。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台账,服务事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有案可查。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有条件的村(社区)引入电子服务评价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办事程序,实现一条龙服务。结合村(社区)权力清理和推行社会服务一站式管理,梳理村(社区)服务代理项目,项目受理一律进村(社区)服务点。按照村(社区)受理、镇审核、县审批,全面规范操作程序。村(社区)代办员要一次性告知被代理人相关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原则上能够通过一站通办事平台网上报送的即时报送,必须报送纸质的,村(居)代办员每周至少向镇服务中心报送一次受理材料,做到村代办点受理材料每周必清。村(社区)代办员要与镇为民服务中心相关办理窗口保持联系,对到期未办结件进行催促,了解原因记录在案,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申办人。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权力进中心工作的认识,落实“应进必进”的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要压缩审批审核时限,增加集中受理频次,增加即办件比例。
四、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卡式连通。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必须开通电话、网络,与县、镇对口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推进村(居)便民“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整合财政、人社、农业、民政、计生、教育、卫生、建委、残联等各部门惠民补助资金,实现一卡发放。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配备便民服务小型终端机、“助农便民宝”取款POS机等硬件设备,满足群众“足不出村”便捷式用卡取款需求。推广社会服务管理一站通办事平台,逐步实现代理项目的网上申报办理,资料网上传递,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回复,网上考核,提高村(居)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邢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