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量: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日前,焦岗湖镇党委研究出台了《焦岗湖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办法》共分总则、责任人及责任、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四章。
《办法》中的“责任追究”,是指根据“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对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焦岗湖镇共指导各村发展预备党员10名,转正17名,无一例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