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0 浏览量: 来源:毛组宣
为坚持、加强、创新“三会一课”和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在建设“滨湖小城市、生态大湿地”目标中激发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和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日前,毛集实验区围绕“九个一”活动,每月至少安排一天(18日或28日)为“党员活动日”。
一是传达一次上级精神。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通报一次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三是听取一次党员意见。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四是组织上好一堂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五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区党政机关,按照“1+2”模式,即区直机关党组织分别与一个村(社区)和一家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组建联合党组织,开展好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在农村、社区,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收集群众反映突出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加强一轮党群交流。在开展“党员活动日”过程中,采取党群互动的有效方式,畅通上下级党组织、党员与党组织、党员与党员、党内与党外之间的交流。
七是组织一次集中接待。依托党代表工作室、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等平台,组织各级党代表开展接待服务,发挥党代表在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日常性作用。
八是开展一项先锋行动。围绕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在省“五整五建”专项行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等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九是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每年12月或次年元月。